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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9-07 00:00阅读: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和《关于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函》(国科函创〔2018〕59号)有关要求,结合芜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抢抓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将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第一动力,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不懈推进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成果转化,在优质创新资源集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创新型城市,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和基础条件,引导高水平研发机构和高端创新人才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强化科技与经济融合,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完善有利于改革创新的激励和容错机制,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企业主体。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
    坚持人才优先。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以全球视野延揽人才,以稳定事业引进人才,以保姆式服务留住人才,改革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汇聚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坚持开放合作。牢固树立开放协同的创新理念,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等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着力引进创新资源,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区域竞争,增强芜湖在全国创新格局中的影响力。
    (三)建设目标。
    总目标。到2020年,把芜湖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家创新型城市、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创新创业先行区、中部地区影响广泛的创新要素集聚地、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学研用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具有示范意义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扶持体系更加完善。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多渠道科技投入机制基本建立,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5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
    创新资源充分集聚。人才特区建设快速推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00个,新增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20家,孵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0个以上。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58亿元。
    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逐步优化,首位产业、支柱产业的产业链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

    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主导作用全面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芜湖成为创新资源大量集聚、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表1:芜湖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6年基础值
2020年目标值
1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人年)
81
83
2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2.74
3.0
3
企业R&D支出占全社会R&D支出比重(%)
87.8
90
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业总收入占GDP比重(%)
33.6
37
5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532
800
6
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
25.6
27
7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64.9
66
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0.9
32
9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21.1
35
10
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占地区GDP比重(%)
1.7
1.9
11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家)
250
350
1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家)
436
530
13
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重(%)
80.1
82
14
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14.3
15.0
15
党委政府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或意见及配套政策
完成
16
拥有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
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
    1.发挥创新型科技企业引领作用。围绕市首位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支持奇瑞汽车、华东光电、鑫龙电器、长信科技等大中型科技企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100家以上。鼓励大中型科技企业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不断提升研发水平,打造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大中型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提升研发能力,夯实企业研发基础。引导大中型科技企业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加快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扩大市场占有率,带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开展有针对性政策扶持、培育指导,支持埃夫特智能装备、中电科钻石飞机、奇瑞新能源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创造、品牌建设、标准制定、上市融资,激发创新活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积蓄科技企业的发展后劲。以项目为载体、资本为纽带,通过孵化创业、技术转让,促进在孵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快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设立产业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太赫兹、机器人、通用航空、汽车电子等领域,打造西电芜湖研究院、太赫兹芯片与系统工程中心等一批集研发、服务、孵化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引领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加快布局新型研发机构,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等方式,积极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服务。加快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骨干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芜湖设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4.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完善专利考核评价体系,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鼓励开展跨国专利许可,引导开展专利收购运营,支持企业运用专利参与市场竞争,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激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加大专利创造力度,更加注重提升发明专利申请的质量,加快专利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积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着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快皖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推行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分析预警与评议工作。加强专利执法保护和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芜湖分中心的作用,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聚焦培育新兴产业。立足产业前沿,集中力量培育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通用航空、微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互联网及共享经济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制高点。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推进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芜湖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改造提升优势支柱产业。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芜湖篇》,支持奇瑞、海螺进军世界500强。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领带动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四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芜湖制造率先迈向中高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升级工程,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金融组织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建设区域性金融机构集聚、金融改革创新、金融要素交易、金融外包及后台服务中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和物流业开放,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加快电商芜湖建设,统筹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布局发展,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主题公园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委)
    4.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标准化、信息化和机械化步伐,完善农业科研、开发、推广一体化新机制,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农业机械装备,重点开展农业优质高效、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农业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建立从新品种选育、规模化种养殖到精深加工和现代储运的农业产业链。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建设安徽农业大数据中心,积极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农业装备等智慧农业应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5.强化创新对社会民生的支撑。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大资源环境、医疗卫生、新型城镇化、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深入推进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构建“智慧基础设施、智慧惠民服务、智慧城市治理、智慧政务管理、智慧产业经济”五位一体的智慧芜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市智慧办)
    (三)构建开放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1.加强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进创新人才、科技成果、金融资本、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集聚发展。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芜湖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制度,促进科技人员有序流动。积极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激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支持驻芜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评价、科研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及时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上技术市场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3.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坚持“向东看、往东比”,瞄准深圳、苏州、宁波、嘉兴等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开展科技合作、引进创新成果。全面融入“长三角”,积极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扎实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与“京津冀”“珠三角”地区对接,积极支持企业与北京、上海、南京、杭州、苏州、合肥等地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芜湖转化和产业化,力争实现以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人才保有量为核心的发展质量指标进入长三角同类城市第一方阵。积极开展合芜蚌地区创新合作,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加强机制创新、政策对接,实现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4.深入推进国际科技交流。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支持本地企业在境外投资并购技术密集型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建设国际合作基地,支持高校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支持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共建合作园区。建设中德中小企业技术文化交流中心,促进内外资企业产业关联和技术交流,打造全产业链、绿色循环的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四)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
    1.积极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科技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第一要素的作用,创新工作思路,营造敢于冒险、崇尚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提高人才政策的针对性,搭建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建设多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力争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面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领域,着力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多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抢占人才竞争的制高点。实施国外智力引进计划,重点引进具有带动作用、能够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海外科技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等多种形式跨区域整合尖端技术与人才。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建立评价和激励机制,着力选拔和培养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加快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的培养,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等各类人才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为主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培育和引进激励机制。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探索建立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团队之间人员的有序流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实现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的无缝对接。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价,及时对全市科技创新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围绕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等方面,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形成更加精准高效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优化调整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机制,建立“一站通”政务服务运行平台,实现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继续深化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构建具有芜湖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市编办、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3.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整合优化科技资源。创新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探索开展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绩效管理、结题验收,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优化项目资金扶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创新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区域创新的核心载体,辐射和带动各类创新园区、产业基地转型升级,提高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创业孵化体系,推广“创投+孵化”、“持股孵化”新模式。支持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开展持股孵化和创业孵化全链条建设试点。鼓励发展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建设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2.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着力提升技术评估、技术交易、成果转化、财务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水平,积极组建行业技术中心、区域研发中心、产业检测中心。深入推进皖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和科智汇科技成果路演中心建设,发展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培育职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3.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合芜蚌金融服务试验区建设,逐步推进科技专营银行建设,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扩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完善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推进专利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资融。深化科技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引导科技型企业积极投保。发展科技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制度、科技担保风险补偿和再担保制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推进机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施工图、路线图,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部门,完善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将创新绩效纳入市政府对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财政投入,综合运用项目支持、委托贷款、担保贴息、后补助、股权激励、风险补偿等多元形式,引导全社会加大创新投入。为创新型城市载体平台、重点项目、人才特区建设等提供资金保障。
    (四)营造良好生态。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支持创新、人人参与创新、人人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注重宣传国家创新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先进工作经验等,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城市科普能力建设,构建公众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
    (五)促进统筹协调。加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建立市政府与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及时解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导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实行省市、市县(区)联动,聚焦突破。
    (六)开展监测评价。建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监测评价机制,围绕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进展情况的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依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对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和目标任务进行修改完善,改进科技创新管理,适应创新发展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