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分析公众参与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6月通过安徽省环保厅批复。由于工艺设计要求和投资方案的变化,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生产内容、污水厂处理站等部分治理措施进行变更。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奇瑞公司发动机三厂内,厂区位于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形状近似为长方形,围墙以内占地14.884公顷,厂区东接凤鸣湖北路,北靠变速箱三厂,西部是轿车五厂,南邻中昌零部件及德康公司。
建筑面积:本次扩产项目依托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原有厂房,不新增占地,利用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生产规模:年产1.2、1.4L发动机15万台,其中,1.2L汽油发动机7万台/年,1.4L发动机8万台/年。
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由机械加工车间、装配试验车间、公用动力部门及环保工程组成。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
变更内容:
①生产线减少。原生产规模及产品不变,取消凸轮轴和连杆生产线。
②发动机试漏方式优化。由浸水密封试漏变更为采用压缩空气试漏,减少了废水产生量。
③固废处理措施优化。缸体、缸盖生产线各增加一套集中冷却过滤铁铝屑压块处理系统,经处理后:一方面,过滤出来的乳化液重新回用至加工生产线,提高乳化液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铁铝屑块完全干燥,直接运往回收厂家,避免了铁铝屑在转运过程中的乳化液滴漏污染环境的风险
④污水处理站变更。生产废水处理规模由240m3/d变更为15m3/d。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5m3/d,两班制运行。
2.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污染物种类不变,仅皂化油雾量和生产废水产生量减少,采取的治理措施变化情况如下: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皂化油雾、曲轴在回火炉淬火时产生的少量碳黑尘及装配试验生产线的发动机热运行试验时产生的发动机尾气。
变更前后,各废气处理措施不变;机加工产生的皂化油雾量减少。
废水:
变更前,营运期废水污染源及产生量分别为生产废水(含废乳化液、废清洗液、试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28.79m3/d、生活污水20.9m3/d、循环系统排污水3m3/d。
厂区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40m3/d。生产废水经预处理(隔油破乳+混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厂区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变更后,浸水密封试漏变更为采用压缩空气试漏,无试漏废水产生,且新增集中冷却过滤铁铝屑压块处理系统,提高乳化液使用效率。根据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实际用排水情况,生产废水实际产生量为3.12m3/d,生活污水和循环系统排污水产生量不变。
由于生产废水产生量的变化,拟建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能力变更为15m3/d,两班制运行。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5m3/d,两班制运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浮油收集器+斜管除油器+超滤)后,与部分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生化系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出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余生活污水经缸体、缸盖生产线各增加一套集中冷却过滤铁铝屑压块处理系统,经处理后:一方面,过滤出来的乳化液重新回用至加工生产线,提高乳化液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铁铝屑块完全干燥,直接运往回收厂家,避免了铁铝屑在转运过程中的乳化液滴漏污染环境的风险
噪声:
项目变更前后,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无变化。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单独隔声间等措施,经预测,对各厂界和敏感点的噪声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变更前,包装材料由废物处理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利用厂区西面拟建的200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
变更后,包装废料、生活垃圾处理措施不变;危险废物的暂存利用厂区东面新建的156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缸体、缸盖生产线各增加一套集中冷却过滤铁屑压块处理系统,经过集中冷却过滤系统过滤压块后的铁铝屑块由厂家回收,减少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料的产生。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次变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基本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显著,有利于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项目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可靠,处理效果可达到目前较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是该地区整体环境可以承纳的,具备环境可行性。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从环保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项目简本可在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scivic.com.cn/)“新闻中心”栏目下查看。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建设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营运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等);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该项目的环保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评价单位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建设单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熊工
电话:0553-7526092
电子信箱:xionghuashun@mychery.com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505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379-64819249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jhlhbs@163.com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奇瑞公司发动机三厂内,厂区位于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形状近似为长方形,围墙以内占地14.884公顷,厂区东接凤鸣湖北路,北靠变速箱三厂,西部是轿车五厂,南邻中昌零部件及德康公司。
建筑面积:本次扩产项目依托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原有厂房,不新增占地,利用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生产规模:年产1.2、1.4L发动机15万台,其中,1.2L汽油发动机7万台/年,1.4L发动机8万台/年。
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由机械加工车间、装配试验车间、公用动力部门及环保工程组成。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
变更内容:
①生产线减少。原生产规模及产品不变,取消凸轮轴和连杆生产线。
②发动机试漏方式优化。由浸水密封试漏变更为采用压缩空气试漏,减少了废水产生量。
③固废处理措施优化。缸体、缸盖生产线各增加一套集中冷却过滤铁铝屑压块处理系统,经处理后:一方面,过滤出来的乳化液重新回用至加工生产线,提高乳化液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铁铝屑块完全干燥,直接运往回收厂家,避免了铁铝屑在转运过程中的乳化液滴漏污染环境的风险
④污水处理站变更。生产废水处理规模由240m3/d变更为15m3/d。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5m3/d,两班制运行。
2.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污染物种类不变,仅皂化油雾量和生产废水产生量减少,采取的治理措施变化情况如下: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皂化油雾、曲轴在回火炉淬火时产生的少量碳黑尘及装配试验生产线的发动机热运行试验时产生的发动机尾气。
变更前后,各废气处理措施不变;机加工产生的皂化油雾量减少。
废水:
变更前,营运期废水污染源及产生量分别为生产废水(含废乳化液、废清洗液、试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28.79m3/d、生活污水20.9m3/d、循环系统排污水3m3/d。
厂区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40m3/d。生产废水经预处理(隔油破乳+混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厂区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变更后,浸水密封试漏变更为采用压缩空气试漏,无试漏废水产生,且新增集中冷却过滤铁铝屑压块处理系统,提高乳化液使用效率。根据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实际用排水情况,生产废水实际产生量为3.12m3/d,生活污水和循环系统排污水产生量不变。
由于生产废水产生量的变化,拟建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能力变更为15m3/d,两班制运行。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5m3/d,两班制运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浮油收集器+斜管除油器+超滤)后,与部分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生化系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出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余生活污水经缸体、缸盖生产线各增加一套集中冷却过滤铁铝屑压块处理系统,经处理后:一方面,过滤出来的乳化液重新回用至加工生产线,提高乳化液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铁铝屑块完全干燥,直接运往回收厂家,避免了铁铝屑在转运过程中的乳化液滴漏污染环境的风险
噪声:
项目变更前后,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无变化。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单独隔声间等措施,经预测,对各厂界和敏感点的噪声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变更前,包装材料由废物处理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利用厂区西面拟建的200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
变更后,包装废料、生活垃圾处理措施不变;危险废物的暂存利用厂区东面新建的156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缸体、缸盖生产线各增加一套集中冷却过滤铁屑压块处理系统,经过集中冷却过滤系统过滤压块后的铁铝屑块由厂家回收,减少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料的产生。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次变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基本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显著,有利于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项目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可靠,处理效果可达到目前较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是该地区整体环境可以承纳的,具备环境可行性。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从环保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项目简本可在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scivic.com.cn/)“新闻中心”栏目下查看。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建设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营运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等);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该项目的环保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评价单位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建设单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熊工
电话:0553-7526092
电子信箱:xionghuashun@mychery.com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505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379-64819249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jhlh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