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公告
经查明,王世友 位于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港湾路大桥延伸段南侧建设的约80平方米(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本机关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对 王世友 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经)城管(规划)限拆【2025】23号,责令 王世友 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前自行拆除。 王世友 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 王世友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三 日内自行拆除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港湾路大桥延伸段南侧建设 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6 年 7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