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经开区商标代理机构评价结果、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市监知促函〔2025〕9 号)文件精神,拟对经开区商标代理机构评价结果、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4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经开区市监局联系,联系电话:5845772。
附件:1.经开区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
2.经开区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xls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