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待查收入资金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截至2024年3月31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有待查资金22笔,共计59024.35元,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执收单位,至2025年3月31日已超过一年。为此,现对上述待查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请缴款人或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及时与经开区财政局联系,进行待查资金的确认工作。公告期结束,如仍无执收单位予以确认,财政局将依法直接划缴国库。
联系人:周雨墨
联系电话:0553-5841691
附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收入资金明细表.xls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