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发因保管不善,将残疾人证(证号:34022119430501****44)不慎遗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监护人):张国发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