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青年群体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芜湖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该项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相关人员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早日就业。
见习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二、参加见习人员要求
2024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1.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的适龄青年,整个见习期间应为“失业”状态。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请有报名意愿人员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7时前,填写芜湖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报名小程序,或线下至芜湖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港湾西路30号)填写《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登记报名。
芜湖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
1.经开区人社局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将审核通过人员推荐到本人意向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确定见习人选,报人社局备案并签订见习协议。
3.市人社局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见习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就业见习。
五、其他事宜
相关事宜由经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845281
附件:1.2024芜湖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2.安徽省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