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开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3 15:07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局阅读:字号:

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2024年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经开区管辖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研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主,且尚未按照《认定办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认定办法》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且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1项进入审查或申请阶段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2项及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

填写《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两年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以上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至经开区科创局。

(二)受理审核

经开区科创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培育企业名单。

(三)备案公布

    公布经开区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名单,印发培育证书。

四、培育措施和有关要求

1、对纳入培育库的培育企业,组织研究开发管理培训,帮助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组织知识产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

2、经开区正在草拟培育激励政策。

3、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培育期为3年。凡纳入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将给予重点辅导、跟进服务,尽快推动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4、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培育工作常年受理,分批次公布培育企业名单。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华山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605室科技创新局。

5、联系人:陈良    联系电话:5841218  

电子邮箱:75170858@qq.com.

 

附件: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doc
          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汇总表.doc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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