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优诺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非标准工时初审的批复
安徽优诺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并依据对你公司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等审查结果,决定同意你公司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市场主管、售后主管、市场专员、售后维修员等9个岗位的员工共23人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要求将此制度在你公司向全体员工公示。
二、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参加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度》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全年工作时间不超过2000小时。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四、此初审批复有效期2023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1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