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招标采购办事程序
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项目
(一)公开招标
1、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或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
提供资料:委托函、政府采购任务书、委托代理协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文件、立项批文、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图纸及图审合格书(若有)。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提供资料:委托函(或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任务书、委托代理协议、采购需求及清单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项目,最短时限23天。
(二)小额工程
预算60-400万元工程(含30-100万元工程监理)项目。采购人提交项目审批文件、政府采购任务书、工程项目控制价及清单、图纸(若有),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派招标代理发布公告,采用竞争性简易发包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流程时限5-6天。
(三)服务超市
1、协议维修:市交易中心已建立市政、修缮、园林、装饰、水利工程协议维修库,预算60万元以下项目可随机抽取。提供资金证明、批准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资料。
2、中介服务超市:财务审计、房屋安全鉴定、市政道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工程监理等预算30万元以下服务项目,在市交易中心平台随机抽取。采购人提供采购服务申请表、资金证明、相关批文资料。流程时限2天。
(四)徽采商城
纳入徽采商城品目且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做到应采尽采。其中:通用设备30万元-400万元采用网上反向竞价,30万元以下可网上直购;办公用品及耗材10万元-30 万元采用网上反向竞价,10万元以下可网上直购。流程时限2天。
各采购单位应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季度采购计划报分管委领导审批,送招标办备案;临时应急采购任务需提供情况说明,报委分管领导审批。
(五)网上询价
除徽采商城、服务超市和协议维修外,预算6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项目、3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及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拟制询价公告、采购需求(服务内容),经招标办审核后实施,可在市交易平台采用网上询价(也可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线下提供标书资料),按有效最低价评标确定中标单位。流程时限3-4天。
二、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
对未纳入安徽省集中采购目录货物、服务项目,预算30-400万元,鼓励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采购人可依法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2、服务类项目若采用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方式,由项目单位自主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提供项目审批文件、政府采购任务书、采购需求及清单等相关资料,送招标办备案后依规组织实施。流程时限10天。
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6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3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及服务类项目,且不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由各单位分散采购。
1、小额零星工程。区内已建立房屋维修、市政、绿化、水电等小额零星工程协议维修单位。采购人提供小额零星工程协议维修申请表、审批文件、清单控制价等相关资料,交招标办分类依次轮流派遣实施,即送即办;建管处项目按其内控程序派遣。小额零星工程也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议维修库中随机抽取。
2、未建立协议维修库、中介服务超市项目,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由项目单位内部成立由财务、纪检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依规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