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协作审计项目(2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Y-WH-20250318-02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协作审计项目(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层1210室。
成交金额: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协作审计项目(2包) 服务范围:经开区水务管理处原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龙山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龙山街道原办事处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65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提交最终成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道州、王良琴、蔡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1.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负责人夏青阳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2.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财务收支审计。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联系电话:177303388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0553-5847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95539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1395539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