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新城7#楼装修二审及美的工业园原食堂屋面太阳能板迁移一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2 09:13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一、项目编号:HZZC-2024-087

二、项目名称:产业新城7#楼装修二审及美的工业园原食堂屋面太阳能板迁移一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瑞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203室

成交金额:341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莫毅民、胡艳艳、陈宝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1)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图书馆改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2)元亩塘小学新建项目审计

3)二期降解新材料及循环包装一体化工程项目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1385538981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3955314559。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银湖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3955314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1385538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85538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