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街道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治理零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14:53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万春街道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治理零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Y-WH-20240304

二、项目名称:万春街道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治理零星工程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安徽长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荻黄路南门桥125号

   中标费率:8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万春街道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治理零星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提升万春街道辖区居民居住环境及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涉及辖区内破损路面、滑坡道路维修加固、道路安保设施维护、雨污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各安置小区待安置户房屋修缮及创建卫生城市、干净城市迎检等应急处置、城市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服务等。          

施工工期一年                                       

项目经理:金耀球  

执业证书信息:23415156944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正兴、刘琴、许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代理费=成交价×1.2%。

收费金额:7128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专家评审费:按《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无效投标单位:无。

(二)投标人业绩:

1.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司法所内外装饰改造工程;

2.荻港镇赭圻村树塘省级美丽乡村零星改造修补工程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联系电话:177303388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南50米        

联系方式:0553-291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开区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95539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1395539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