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履约保证金公告
各有关中标单位:
自2020年8月18日、10月29日,我办两次发布清退公告以来,仍有部分单位履约保证金没有退付。请各有关单位在工程竣工(货物、服务验收)后,及时携带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完成证明至我办退付履约保证金。截止2021年3月31日,对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工项目,逾期不办理退付的履约保证金,将统一上缴经开区财政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尽意
电话:5964258,银湖北路39号5楼)
经开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