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骏驰飞腾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03-10 16:46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芜湖市骏驰飞腾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0813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芜市监市罚〔202511-1-15 

芜湖市骏驰飞腾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芜湖市骏驰飞腾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

91340200MA2WET5L9F

芮飞开

销售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14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2.没收不合格产品。

自动

履行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310

完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