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经开区2020年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2 16:40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经开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文件精神,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即日起经开区正式启动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二)重点吸纳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人员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学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五)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及时报送见习信息;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六)能够按时为见习学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二)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三)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党政机关介绍信;
    (五)单位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培训考核制度、见习指导老师花名册、见习场所图文资料、劳动保护职业防护措施。
    三、见习基地审核、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时,需向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并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等提出申请。
    (二)资料审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四)审批认定。对经审核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认定。
    (五)网站公示。经审批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weda.wuhu.gov.cn/)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创业部。
    联系电话:5847325        联系人: 谈文霞
   

     附件: 1、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doc
            2、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doc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