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维木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15:19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各党(工)委,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驻区各单位:

工委决定:

陈维木同志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科长职务;

邢厚文同志任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挂任)职务;

杨纪春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斗亮同志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卫东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中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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