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卫民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驻区各单位:
工委决定:
潘卫民同志任龙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方明飞同志任万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沈云同志任江北园区发展局副局长(副科级)、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万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本祥同志任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许小莉同志任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会事业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友姐同志任龙山街道党工委党建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雪莲同志任万春街道党工委党建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余立同志挂任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中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