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雪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驻区各单位:
工委决定:
徐雪峰同志任万春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监察室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桂晔同志任江北园区发展局局长,免去其万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周晟同志任工委管委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萌同志任经济贸易发展局科长(试用期一年);
田牡丹、郝立辉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长(试用期一年);
韩娟同志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崔伟同志的万春街道党工委党建专职委员职务。
中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