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5-24 17:08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开区人力资源配置,缓解企业用工压力,稳定就业岗位,提升园区企业用工引才服务水平。区人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实施办法(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后,提请经开区管委会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

2.《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蓝领人才扶持政策的通知》(开办〔202122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相关问题说明

1、主要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文件精神,参照《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蓝领人才扶持政策的通知》(开办〔202122 号)文件框架制定,包括适用范围、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扶持补助和奖励政策、有关工作要求、其他事项等政策内容。明确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资源信息共享、规范用工行为,并重点对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所享受的补助类型、标准、申报等进行详细规定。

2.征求意见情况

202459日,人社局书面征求了经开区投资促进一局、投资促进二局、投资促进三局、经发局、财政局、监察室的意见,上述部门未提出修改意见。

2024510日,人社局组织召开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威灵电机提出要明确文件中用工补助的申报周期,经讨论后予以采纳,其他企业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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