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步便利店万春二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步便利店万春二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961709。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 来源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3〕11-88号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步便利店万春二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步便利店万春二店 |
92340200MA8N7DMF9K |
监督检查 |
秦贤虎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没收被我局依法扣押的6袋“蒸肉粉 调味料(固态)”; 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动 履行 6个月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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