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发布】万春街道2025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03 17:17信息来源: 万春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处置万春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维护街道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街道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暴雨、暴雪、冰雹等自然灾害、公路交通运输事故、木器企业、建筑工程、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公共场所以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大型建筑物倒塌、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街道为主,实行街道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街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1 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万春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作为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

2.1.1组成人员

梁媛媛    教导员:徐雪峰

副指挥周志强  

   员:孙承成     吴雪莲    

郑孝刚    

2.1.2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和指挥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和修订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信号。

4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5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经费的调配与使用。

2.2应急救援小组

2.2.1 抢险救援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消防救援队伍、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发展,营救被困人员,实施灭火、堵漏、排险等具体救援行动。

2.2.2医疗救护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在事故现场及附近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2.2.3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经发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器材、经费等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2.4 治安维护组:由派出所交警队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设置警戒区域,疏散群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确保救援工作的正常秩序。

2.2.5 信息联络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事故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与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应急救援小组保持密切联系,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2.2.6事故调查组: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2.2.7善后处理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平安办组成,相关社区配合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协调处理赔偿事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 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机制

3.1.1加强安全监管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1.2 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街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和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3.2 预警行动

3.2.1监测监控街道各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和风险。

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3.2.2预警发布当发现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事故征兆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级别,通过电话、短信、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相关部门、社区、企业和居民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4.1.1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应急处置,街道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1.2 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省级政府组织应急处置,街道在省级、市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1.3 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市级政府组织应急处置,街道在市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4 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若事故超出街道处置能力,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4.2响应程序

4.2.1事故报告

建立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电话(2910010)一旦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应立即请示值班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向书记、主任报告,按照领导指示开展信息反馈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及时向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保证信息畅通。事故报告时,应该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伤亡情况,初步损失情况,可能影响的问题及救助要求等事项。

4.2.2 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4.2.3应急处置

1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抢险救援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营救被困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3医疗救护组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后勤保障组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器材等,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治安维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工作的正常秩序。

6信息联络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事故信息,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与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应急救援小组保持密切联系,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4.2.4扩大应急

若事故的发展超出街道的应急处置能力,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移交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全力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2.5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状态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现场勘查、清理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伤亡人员善后: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处理赔偿事宜,确保伤亡人员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3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信联络机制,确保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应急救援小组、事故单位及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

6.2 人员保障

6.2.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6.2.2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