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发布】万春街道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5-20 16:57信息来源: 万春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结合街道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青少年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机构

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梁媛媛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社会事务办、综合保障办、党群工作办、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平安建设办、重点办、为民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万春派出所、各社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党群工作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工作信息及公益广告宣传,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

工会、妇联、关工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团工委: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

2.社会事务办:制订工作方案,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检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开展自救自护培训。指导游泳场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其将安全防范、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帮助青少年儿童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指导社区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3.城市管理办:加强对工程建设和建筑工地施工形成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暑期来工地务工人员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4.经济发展办落实河湖长制,对负责的河湖、水系进行排查登记。

5.平安建设办: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将企业防溺水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负责校园周边安全。

6.万春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7.社区:制定本单位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全面做好工作部署,落实水域包保责任制。对管辖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在重点水域试点建设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监控摄像、智能识别、语音劝返等,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针对学生脱离学校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困境儿童等薄弱环节,社区要建立未成年人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时联系提醒,提高监管针对性。定期组织 “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居民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五、应急处置措施

1.辖区内一旦有人发生溺水事件,最早发现或知晓的社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一旦发生溺水伤亡事件要第一时间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街道值班室电话:0553- 2910010。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经开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街道防溺水办公室、相关部门及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减少伤亡程度。必要时拨打120求救。

3.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溺水人员家人联系,以最快的速度,将溺水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4.社区做好溺水人员和家人的思想工作,若出现伤亡情况,协助家人处理各项事宜。

5.防溺水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并将结果上报给街道街道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