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街道关于做好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各中心:
随着气温升高、天气变热,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营造预防溺水的良好氛围,避免和减少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责任体系,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具体工作
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各社区、各部门、各中心要认真落实责任,突出家庭的监护责任,构建组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动机制。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社区、各部门、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各社区要及时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防控溺水事故发生。
2.突出预防为主,强化宣传教育。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各社区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橱窗、QQ群、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及时宣传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每一名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青少年儿童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留守儿童节假日期间预防溺水教育,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防溺水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位青少年儿童。
3.督促家长监管,履行监护责任。
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是青少年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宣传,要和每一位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过发放《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微信、短信或电话联系等形式,把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位监护人,要求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要教育监管子女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哥哥同伴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教育子女有事外出,须向家长打招呼,家长要确定往返时间,亲自接送,严格监督子女的外出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4.落实属地管理,全面开展巡查。
各社区组织对辖区内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设立警示标牌,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对本辖区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尤其是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要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桥梁等重点地段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对辖区所有水域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在巡查中发现青少年学生在水边有异常行为、逮鱼摸虾、戏水等情况的,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险情要及时施救。
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码头及两侧易落水区域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河流、沟渠、水塘及工程建设遗留水坑等重点水域被承包经营的,承包人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到重点时段重点巡查,不留盲点盲区,不留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街道将开展督查,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溺水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社区、各部门、各中心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抓好落实,做好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附件:万春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万春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