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8 15:25信息来源: 万春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927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印发了《经开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此次修订是为了适应当前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新形势、新变化,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特点,有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应急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垮塌事故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针对房屋险情展开救援、抢险和善后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二、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

《应急预案》修订后共八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体系与职责,第三部分预警与信息报告,第四部分应急响应,第五部分后期处置,第六部分保障措施,第七部分应急演练及宣传教育培训,第八部分附则。

本次下发的《应急预案》着重明确我区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各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范分级响应标准,明确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流程,细化风险防控、指挥协调、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具体要求。

三、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诠释

1.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住建领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亦是指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2.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