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春街道党工委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万春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9月27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万春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上率下,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健全完善“党工委牵头总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部门社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整改办公室,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7次。街道党工委为加快推进社区整合,切实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4个专班,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作用,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街道党工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弱化、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缺失、纪工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征地拆迁领域违法乱纪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万春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坚持每周一小结,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探索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整改高质量推动工作创特色、上台阶。街道党工委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21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12项。制度闭环初步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建立,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
四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部署、主动作为,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党工委会、整改动员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中关于万春街道8个涉农社区乡村振兴规划、社区整合、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党组织建设薄弱、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深入各社区走访调研,采取现场察看、与社区干部及群众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5类43个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在组织协调各专班抓整改的同时,亲自带班整改15个。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基层治理有弱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重要论述不到位。
(1)针对“党工委未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问题。一是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好“四个第一”学习对标制度,12月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不断解放思想,持续更新观念,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创新的思路审视、谋划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在深学细思、常学常新中解决好“为谁振兴”“谁来振兴”“如何振兴”根本问题。二是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万春街道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深入8个涉农社区实地调研乡村振兴规划,立足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现实问题,拟定《万春街道农村社区发展规划的建议(讨论稿)》,举全街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大格局。三是从实际需求出发、从发展细节着手,深入谋划涉农社区环境治理工作,明确时间表、细化任务书。五是落实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经开区党工委于2022年3月在万春街道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相关部门正在拟定指导意见,万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按照方案和政策规定加快推进涉农社区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2)针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社区整合工作严重滞后”问题。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2年10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建设和基层治理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列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在经开区党工委支持下,经民主讨论、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巡察期间启动并完成代垛社区和福苑网格服务中心整合工作,12月印发《万春街道第二批次城市社区整合(代管)过渡方案》,实施胜和社区与雅苑、和苑两个网格服务中心,木龙社区与乐苑网格服务中心整合工作,4个网格中心已全部撤销,3个应整合未整合社区已完成整合。街道、社区树牢“一盘棋”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高效衔接、平稳推进安置小区社会事务等各项职能划转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基层网格管理与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衔接,整合后的社区采取集中办公,及时完善网格化管理,健全责任体系,按照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情况,建立精准化、精细化人员动态档案,及时掌握人员生产、生活、健康等情况,重点关注独居老人、大病重残等特殊人群,定期上门走访,及时沟通服务,并及时更新调整档案。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3)针对“‘河长制’‘田长制’未有效落实”问题。一是落实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推进沟渠清淤畅通工程,巡察整改以来已完成九条东沟、跃进沟、合作沟、新建沟清淤工程,2022年9月初组织实施辖区沟渠清障清杂工作,12月完成沟渠初次清理,并编制街道2023年沟渠清淤安排并列入经开区政府投资计划。二是扎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街道河长,明确分包责任和任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对“河长制”工作全面抓、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具体抓、促落实,各级河长对河道、沟渠开展常态化巡查。三是严格落实“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引导,对标对表田长制责任落实和耕地保护措施,大力推进退林还耕工作,坚决减少存量、杜绝增量。
(4)针对“往来款挂账长期未清理”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万春街道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政资金风险,力促解决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2022年9月万春财政所组织人员对街道长期往来挂账进行全面清理。截至12月底,街道征收往来账基本清理完毕并每月更新数据,社区征收往来账清算审计报告形成初稿交各社区核对确认,与经开区财政局、建投公司债权债务、征收往来款清理正在积极对接、加快推进。对账龄长、金额大、有争议的款项将尽快组织查证、核实,逐一建立台账;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以及当事人死亡等往来款的呆账、坏账,报街道党工委研究,按程序报批后核销。下一步,万春街道将进一步强化往来款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往来款项日常监管,同时建立往来款项动态监管台账,从源头上减少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二是全力配合做好党政“一把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请经开区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定或协调相关部门对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规范街道文书、财政档案资料管理,抽调专人负责文书档案整理工作,对历年来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等文书资料进行细致梳理,为下一步审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资料基础。
(5)针对“敬老院未取得养老许可”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养老院管理,根据芜湖市民政局2019年7月15日下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万春街道依据文件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准备登记备案相关材料,并上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2020年9月21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并颁发万春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是强化招标制度执行,结合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多次与原施工单位协商办理决算事宜,并同步征询街道法律顾问意见,为下一步走司法程序处理做好准备。
3.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弱化。
(6)针对“社区两委干部战斗力不强”问题。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办“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等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社区干部政治理论和党建工作业务素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党建工作考核与业务工作考核深度融合,印发《万春街道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办法(试行)》,将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等作为社区“两委”干部年度考核评优重要依据;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党建活动与理论学习、中心业务、为民服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社区干部访群众、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根据经开区农村“三权”发证工作进展的通报,经开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最新进展情况登簿为100%,缮证率为100%。社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属于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招标第三方从事此项工作,由自然资源规划所配合此项工作,2022年5月份自然资源规划所应上级要求从街道撤回区里办公,此项工作主体为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街道积极配合做好日常协调工作。三是加快实施春城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交付使用,改造后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居民办事便捷。春城社区党支部2022年11月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就此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自我批评。四是第二批次社区整合工作中,优化调整了春城社区管辖区域,针对管辖区域及服务人口的变化,社区充分发挥先锋驿站作用,积极开展“暖民心”及各类党建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7)针对“干部懒政怠政现象较重”问题。一是针对秸秆禁烧、信访维稳、日常巡查等工作任务,各社区认真梳理、查摆各种“小工”情况,明确分工,坚决杜绝不合理用工。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从“关键少数”严起,进一步压实社区主体责任,将积极履责、正确履责纳入年度考核和党员考核,加强跟踪问效。三是街道财政所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纪律要求及《万春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用工行为,明确报销规范。
(8)针对“物业整治差距较大”问题。一是印发《万春街道住宅小区物业大整治工作方案》、《万春街道“党建引领 物业芜优”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成立万春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形成一区一策方案7套,按照方案内容,督促物业进行整治,经市住建局、物业处验收,福苑、高速东方御府、宜居春水湾、和苑、雅苑、信德悦城等6个小区全部验收合格,通过率100%。高速东方御府被评为芜湖市最干净小区。二是已成立福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苑、雅苑、乐苑、信德悦城等相关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目前万春街道境内所有的住宅小区均建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100%。三是探索方法、鼓励引导居民主动缴纳物业费,在下一轮物业单位招标时进一步细化物业费收缴相关事项。四是经开区建管处已组织对雅苑小区外墙脱落进行维修,现已维修共17栋;物业单位已完成对雅苑小区1、3、20、27栋地下车库渗漏问题的维修。
4.为民办实事、解民忧有差距
(9)针对“‘达龄解困’政策不连续,信访维稳有隐患”问题。一是坚持以民为本,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达龄解困相关事项仍按照2019年5月《关于要求解决万春街道住房困难户安置的请示》执行。街道组织各社区再次全面梳理符合达龄解困政策对象底数。二是结合摸排情况起草《关于解决达龄解困户住房困难的报告(讨论稿)》,街道将根据实有房源数,按达龄解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解决,请求管委会统筹考虑增加解困房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10)针对“征收安置不及时,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征收安置工作,2022年重新调整了分管负责同志,组建了新的征收安置队伍,履行征收安置主体职责。二是中心社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22年9月7日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三是为确保后期街道征收安置项目顺利进行,街道对待征收区域范围开展了摸底工作,积极向管委会争取新安置房源。
(11)针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一是2022年5月街道党工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办实事、解民忧责任意识。二是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万春街道自建房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成全街5177户自建房上户摸排工作,建立并完善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开展自建房屋信息采集归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三是将对危房户进行多措并举治理,建成区内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拆除一部分,农村区域管委会正在制定乡村规划方案,将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新农村建设改造。现有D级危房85户,已拆迁5户,重建15户,65户已人屋分离。下一步将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巡查包保责任制,落实日常巡查工作,社区加大劝导和巡查力度,压实产权人和房屋实际使用人的责任,同时下达告知书,对所有危房设置警示标牌,确保D级危房“人户分离”。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
5.党工委主体责任缺失,政治生态较差。
(12)针对“党工委‘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落实党工委“第一责任人”责任;举办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班,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廉政建设、中国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等内容进行集中授课,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使命意识、担当精神;2022年10月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开展党工委集体廉政谈心谈话,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在市委组织部的牵头领导下,2022年10月下旬,经开区党工委、万春街道党工委抽调7名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万春街道党工委发展党员情况、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11月初,市委组织部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市委组织部核查反馈情况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全面梳理,建立一人一问题清单;12月上旬,街道成立两个调查组,对全街14个社区、9个机关支部、非公支部党员发展情况进行走访核实,通过现场问询、电话问询,了解部分党员发展情况。目前已将调查结果反馈经开区工委管委办公室,等待反馈后严格依规依纪处理。
(13)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心谈话等形式抓好班子成员及干部日常廉政教育,2022年11月党工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对部门、联系社区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压实班子成员及部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6.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14)针对“执纪问责力度偏软”问题。一是以坚持高质量监督执纪为导向,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制定《万春街道党工委关于做好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协同合作机制,畅通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渠道。二是做深日常监督,特别是对征地拆迁等廉政风险高的领域开展专项监督。2022年9月以来加强对中心棚改区改造项目分房工作和金华社区房屋丈量登记工作的监督,同时在金华拆迁现场挂牌廉政监督室,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征地拆迁一线。三是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梳理出24个权力事项,制定防控措施74条,建立《万春街道2022年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四是街道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再从事效能督查工作,该项工作调整由街道综保办具体负责。五是多措并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纪检委员“前哨”作用,2022年8月对社区新一届纪检委员开展教育培训,发放《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学习书籍100余本;街道纪工委会同社区纪检委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征地拆迁、疫情防控、信访重点任务包保工作专项督查30次、印发督查简报30期,提升社区纪检委员履职尽责能力。
(15)针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未落实落地”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经开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使用方案》,围绕党务村(社区)务工作、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拨付资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其他重要工作等项目梳理细化辖区内小微权力监督事项清单,制定《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监督事项基本清单》,指导督促各社区将2022年1月以来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等详细信息录入平台公开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平台运用,严格监督考核,制定《万春街道2022年度社区、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工作纳入到考核内容,要求各社区按清单事项及时公开信息,2022年9-12月共开展督查5次。针对万春街道平台运行中存在的各项不足,及时检查后台管理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并随机抽查各社区2022年度平台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全面摸排并掌握平台运行现状。要求各社区加大宣传,指导辖区户籍居民注册账户,做好相关政策的宣讲,引导居民表达合理诉求,提升平台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在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渠道、公开时间方面“四点”发力,持续推动“三务”公开精细化、标准化、多样化、实效化。对公开栏设置在社区院内的社区,已结合实际情况重新规划合理选址,社区权力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6)针对“以案为戒、以案示警教育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化警示教育,针对党员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执法者的迷途》,12月街道纪工委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以案为鉴震慑教育作用。二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12月组织学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严守纪律底线 弘扬廉洁文化”专题讲座、纪工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发放《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家风系列书籍,将廉洁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涵养清风正气。
7.征地拆迁领域违法乱纪问题严重。
(17)针对“违法违规问题较多”问题。一是针对征地拆迁领域问题治理不力,街道党工委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组织力量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加快拆迁安置问题线索处置,全面查摆2019年以来万春街道征地拆迁项目工作资料,对征地拆迁领域乱象进行查处。二是紧盯征拆过程监督薄弱环节、重点人员、廉政风险岗位,强化制度固廉和监督促廉。分别于9月和10月对中心棚改区改造项目分房工作和金华社区房屋丈量登记项目进行监督。制定和完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职能、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三是聚焦“征地拆迁”领域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报万春街道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四是立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征地拆迁人员和分管领导,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从严要求,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征地拆迁铁军。
(18)针对“监督严重缺失”问题。一是2022年继续按照两个“确保”要求,有序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完成海立马瑞利新能源汽车空调热交换器项目清表工作等15个项目,所有项目实施由重点办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完成,其中金华棚户改造项目房屋丈量工作,由街道与市公共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测量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物探队),区征收办、重点办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第三方进行房屋丈量。街道已重新调整征地拆迁分管领导,组建新的征地拆迁队伍,增加人员力量,切实履行征收安置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万春街道征地拆迁监督清单》,对中心棚改区改造项目分房工作和金华社区房屋丈量登记项目开展监督,确保分房、丈量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三是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谈话、节前纪律提醒、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梳理排查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4个,建立《万春街道2022年廉政风险点一览表》,针对土地房屋征收的权力事项,明确风险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9)针对“失职渎职现象严重”问题。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狠抓作风建设,杜绝失职渎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苏子社区和张拐社区两处“已拆重建”房屋,街道联合城管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并深入社区走访了解,约谈“已拆重建”户,2022年10月,两处“已拆重建”房屋已依法处置到位。下一步社区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新建行为发生。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
(20)针对“风腐并存”问题。一是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严字当头、实处用力,推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对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的同志进行立案,追缴违纪所得。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和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多形式的纪律提醒、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国庆和春节节前召开任务布置会,要求街道、社区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助线上平台转发12条警示内容,学习中央、省、市公开通报四十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1)针对“班子成员违规‘搭车’领取补助”问题。一是万春街道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在雅苑服务大厅设立临时安置房办证便民点,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2020年12月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并通过了《关于万春街道安置房办证便民点工作经费的报告》,明确办证工作期间,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的加班补助标准,57名参与人员(包括3名班子成员)均按照标准发放加班补助。二是未经加班审批领取补助的3名班子成员已将补助款全部退清。三是街道将进一步加强机关加班审批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实现财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22)针对“干部慵懒散怠现象突出”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万春街道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加强干部考勤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在支部大会上检讨,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财务和资产管理混乱
(23)针对“食堂账目”问题。一是万食堂管理员从财政领取周转金用于支出各项食堂费用,周转金不够再到财政报销,所有的钱都来源于办事处账户取款,食堂费用基本上都是用现金在支付,管理方式粗放且滞后。2020年1月起,禁止使用收据和自制凭证入账,改用销售清单和明细方式入账;2020年9月起使用正式发票入账;2021年6月报销食堂费用时需提供正规发票。二是街道食堂每年的项目预算总额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机关工作人员及城管三中队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工作餐的费用,简称“工作人员工作餐项目”;另一部分是加班、外来人员以及临时性突发性工作需要就餐的费用,简称“加班、外来人员工作餐项目”。由于街道工作人员加班就餐及外来人员因公在食堂就餐等没有单独采购、单独报销,而是跟工作人员工作餐一并购买、报销,产生的费用从工作人员工作餐预算项目中列支,因此造成“食堂支出过大,人均餐费严重超标”的现象。食堂管理监督不到位。机关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时,没有在签到表上签字就直接就餐,导致统计人数、实际就餐人数及签到人数不一致。自2022年9月起,加班工作餐和外来人员就餐费用单独列支,规范加班工作餐和外来人员就餐费用的统计和报销,确保食堂各项支出在规定范围内;2022年12月修订印发《机关食堂和人员就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堂各项管理工作。
(24)针对“资产管理漏洞大”问题。一是加大资产管理力度,印发《万春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指导机关部门及社区报账员学习落实,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核查核对工作。二是公开招标第三方审计单位配合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审计报告初稿已经完成,下一步会根据正式的审计报告入账相关资产。三是万春商务酒店租金收缴已在经开区法院立案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是已对闲置的万春商务酒店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争取管委会支持并实施。
(25)针对“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青山河陵园销售收入已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定期核对陵园销售收入,及时上交。二是对万春商务酒店和购物中心租金问题以及万春建投公司存在的其他问题,街道党工委拟定万春建投公司处置方案,并上报经开区党工委争取支持,待批示后落实。
(26)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一是祥和拆迁公司在街道主要从事各征收地块的房屋丈量、动迁、协议签订、协议送审、房屋拆除等工作,因各项目均未完全结束,故无法核算最终费用,街道根据估算的已完成工作量,预支对方劳务费。下一步街道将通过法律程序与祥和拆迁公司结清费用。二是联系清水河砂石点经营户补助当事人到税务局补开具税务发票,对此进行整改,被告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5号公告,该砂点拆除补助为财政补贴收入,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当事人出具了情况说明,街道与税务部门进行了对接核实,税务部门提供了咨询电话随时咨询。
10.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27)针对“部分重点问题未整改”问题。一是街道党工委针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上轮巡察指出的机关干部违规在社区领取秸秆禁烧补助问题,在整改中街道党工委理解有偏差,片面认为机关干部不得在社区领取补助,可在街道领取相关补助。本轮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街道党工委已认真反思,要求街道、社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2022年起,取消街道机关干部秸秆禁烧补助。二是街道食堂每年的项目预算总额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机关工作人员及城管三中队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工作餐的费用,简称“工作人员工作餐项目”;另一部分是加班、外来人员以及临时性突发性工作需要就餐的费用,简称“加班、外来人员工作餐项目”。因2019年至今万春街道机关食堂没有公务接待活动,所以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但存在加班、外来人员就餐等情况。工作人员加班餐、外来人员就餐以及其他临时性紧急性需要在食堂就餐的,食堂按照工作餐标准,根据就餐人数,在采购食材时增加相应份量,此项费用本应从“加班、外来人员工作餐项目”中支出,实际上没有单独采购与报销,直接从“工作人员工作餐项目”中支出。现将工作餐、加班工作餐以及外来人员就餐按预算单独列支、分开核算,严格控制人均餐费标准,完善食堂管理。
(28)针对“少数问题敷衍整改”问题。一是修订《万春街道会议管理制度》,规范会议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召开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其中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为:事关万春街道发展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干部任免和奖惩,需要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为:根据管委会确定的工作方针和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和实施办法;研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提出专项工作落实意见和措施;制定审批重大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审议和审定财政预决算,提出经费使用和分配方案;审议和通报项目资金开支、使用情况;听取各分管领域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审议和审定以办事处名义发布的涉及行政工作的文件、意见、方案、考核办法;研究处理其他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党政联席会议是有需要党工委和办事处共同商议事项时召开。二是执行省新春第一会会议精神,严格精简会议,全面改进会风。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11.干部队伍建设短板突出。
(29)针对“部分班子成员长期不交流”问题。一是对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二是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街道党工委于2022年11月开展集中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
(30)针对“选人用人存在严重偏差”问题。一是党工委中心组在2022年8月中旬的理论学习中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文件。目前正结合街道实际探索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拟订草案,充分调动在编、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现有2名在编干部新进党政班子,2名在编同志推荐到区重要岗位,4名在编同志进入街道机关中层或重要岗位。二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制定《万春街道干部选拔考察工作实施方案》、《万春街道聘用人员月度考核办法》等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循考核制度与考勤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三是针对“七办”中部门负责人均为聘用人员,街道党工委已拟初步意见并向经开区党工委专题报告,待批示后落实。四是制定《万春街道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干部考勤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已制定《万春街道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职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纪律、任期界定等。
(31)针对“任由社区自行招聘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一是开展对社区招聘人员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规范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印发《关于规范社区招聘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社区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自行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三是街道党工委针对任由社区自行招聘,不规范、不严肃问题,已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2)针对“存在挂名干部凑数问题”问题。一是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部分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不符合任职条件,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街道下派7名干部到社区挂职。2022年12月,7名下派社区挂职的街道干部已向社区党组织申请辞去职务,并经社区党组织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会议批准。目前7名下派干部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回机关。二是涉及挂名干部的社区,因“两委”职数不足,街道党工委将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对相关社区缺额“两委”按规定流程进行补选。
(33)针对“司法所政法专项编不在位现象突出”问题。一是街道司法所仅有的一名政法专编同志通过经开区科级干部竞争性选拔,已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党工委已就司法所空编情况专题向经开区党工委报告,建议将空编纳入经开区公务员招录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招录充实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二是街道积极谋划,已于12月初安排一名新入职的法学专业人员补充至司法所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三是街道于2022年12月完成街道司法所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有接待大厅、视频会议室、书记接访室、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及远程视频探视室等功能室,实现了硬件达标。
12.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34)针对“党工委会议决议未执行”问题。一是要求各社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党工委会议决议,规范填报《小额零星广告制作申报单》,目录外产品或者制作预算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的严格按照招标工作程序另行公开询价或者公开招标。二是产生四笔未公开询价业务的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公开询价作出说明,吸取教训,规范采购流程。三是开展自2021年11月以来的小额零星广告制作情况自查,要求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自查未发现应询未询现象。
(3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名存实亡”问题。一是为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集体领导作用,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修订印发《万春街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切实加强“三重一大” 事项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将“三重一大”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在党工委对照检查材料中做出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也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自我检查。
13.党组织建设薄弱,政治功能发挥不显。
(36)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创先争优意识。街道党工委围绕“春暖万家”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强化“红色引领”、建设“红色阵地”,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群众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同时,鼓励各社区积极创先争优。2022年11月,街道党工委已向经开区党工委推荐代垛、春城社区申报“两应”基层党组织。其中代垛社区于2022年推出“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一系列为民服务工作共计100余件;春城社区启动“党建引领、共治共行”党建品牌创建,与辖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组建“星火义务支教志愿服务队”。二是结合社区整合工作正在谋划中心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已将中心社区改造纳入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三是已将党建品牌建设和“两应”党组织创建纳入《万春街道2022年度社区、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并提升上述两项工作考核占比权重。
(37)针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调查核实。2022年10月下旬,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经开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抽调7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组。已将调查结果报市、经开区组织部门审查,街道将根据审查意见对社区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二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一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党员发展流程,确保业务精通。12月中旬“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中邀请专家重点讲解《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三是街道党工委针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明确努力方向。
(38)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形式。目前疫情防控已进入新阶段,街道党工委已要求各支部不得再以疫情为名线上学习,同时要求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形式,积极开展政治学习、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2022年11月,邀请专家为机关干部、各社区书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2月中旬开展“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双联双应”、意识形态、群众工作等内容纳入培训。二是街道党工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梳理,重点关注长期在外工作的党员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对短期在外的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花名册,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仍然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做劝退、除名处理。三是街道党工委修订印发《万春街道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办法(试行)》,激励党员学习积极性。四是将党员教育纳入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责任。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有短板。
(39)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各级党组织意见建议,按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严格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充满“辣味”,确保会议有成效,促进下一步工作开展。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各级党组织在支部“三会一课”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将“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设纳入党建考核重要内容。
(40)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一是与涉嫌造假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谈话,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检查,及时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街道党群办每季度对街道、社区“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造假情况,一律严肃通报批评。三是2022年10月下旬,市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成立联合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组,全面调查核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一社区一档案问题台账,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是12月中旬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轮训,将党员发展流程、“三会一课”制度等纳入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三、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持续改、深入改,严格落实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结合实际工作在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上下功夫,牵头制定拆迁社区整合过渡方案,将安置小区纳入辖区社区管理,通过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涉农社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物业整治、“达龄解困”、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征地拆迁、财务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违规挂户、违规补偿、出具虚假等现象进行查处;加强征收安置工作监管,积极做好张斌诈骗案渉骗群众的维稳安抚工作;对“安而未拆”房屋坚决做到应拆尽拆;深化学纪学廉,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结合身边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是非、守底线;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全方位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洁专题讲座、观看教育片系列活动,把家风建设融入传统节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干事、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对照职责定位,制定街道廉政风险点一览表,明确权力事项和风险内容。对梳理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级别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针对性防控措施,有效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持续推深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精准聚焦、挺纪在前、抓常抓实,让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做深日常监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发挥街道纪工委监督作用,强化巡察整改督查,重点围绕推进常态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实际成效等方面开展督查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10019、2910030。
中共万春街道党工委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