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1、决策背景: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下简称“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是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的重要保障,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
2、起草依据: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相关条例,立足街道实际,形成了本《评选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对街道辖区内的党组织及党员的评优评先,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在新的进程中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有关要求,街道党群工作办牵头起草了《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由街道综合保障办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中,力争在各个领域中、各项活动中,夺佳绩,再创辉煌。
五、主要任务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任务。
1.拟定评选条件。通过制定“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参评人数等,确保“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2.认真组织发动。组织机关各党支部、社区党总支(支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并建立相应台账。
3.推选拟评对象。街道党工委根据各级党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民主讨论后决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拟推荐对象。
4.做好审查工作。通过“德、能、勤、绩、廉”五个维度对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中的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务求每个评选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从而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5.营造浓厚氛围。弘扬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通过表彰、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机关各党支部、社区党总支(支部)职责任务。
1.认真推选。各级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好中选优,认真确定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2.加大宣传。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在机关各党支部、社区党总支(支部)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六、创新举措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通过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好中选优,认真确定拟推荐表彰对象,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实现全面知晓和全面参与的“双全”局面。
(二)严格考核,激励先进。街道党工委加强工作的督查,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按照500元/人的标准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各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发挥组织作用。精心组织,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二)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八、解读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万春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宋玉婷
联系方式:0553-29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