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和社区沟渠清杂清障问题的意见建议答复的函
冯*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 提出的关于同和社区沟渠清杂清障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我办已将您反馈的问题告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整改。
2、日常沟渠清障清杂的主要靠社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完成相应沟渠的清障清杂任务时也会前往社区签字验收,今后我办也会要求社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沟渠清障清杂到位。我办也会加强日常巡查,针对清障清杂社区验收情况纳入年底社区考核中。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万春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2910008
万春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