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22-02-08 16:00信息来源: 万春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1〕12号)原《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10160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应急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省级、省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包括风险管控、预警、事故信息报告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事故单位应急处置、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事故响应等。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保险和应急处置评估。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信息、队伍、物资、资金、避难场所、技术、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和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宣传、预案启动、新闻发布和应急结束宣布格式框架、预案管理等。第八部分是附件明确事故分级和预警分级标准以及省指挥部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