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殊学籍管理需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作了哪些规定?
特殊教育学生、专门学校学生、境外学生、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项目学生等类型的学籍管理要求比较特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这些学生学籍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与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需求切合。如第10条规定获得当地入学资格的境外学生(含港澳台、外籍学生)或中国居民的外籍子女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接收学校登记信息、办理入学并注册学籍。第11条对专门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第14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第27条规定海外中国学校、在港澳地区举办的内地课程学校为学生注册学籍,由国家学籍系统单列管理学籍信息,学籍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28条规定高中阶段学校举办普职融通类项目的,根据本省职普融通教育有关规定开展学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