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09:04信息来源: 龙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储昭阳 字体:【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司发通〔2019〕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部署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我部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为评价指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要不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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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7日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

服务提供主体

 

1

法治文化设施

社会公众

设立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

免费开放

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

法治文化作品

社会公众

制作、发布普法公益广告、法治栏目剧、动漫、歌曲、曲艺、舞蹈、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普法网、“两微一端”等

司法行政机关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3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公众

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主动提供

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4

法律咨询服务

社会公众

解答基本法律问题、导引相关服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窗口;“12348”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网

司法行政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5

法律法规查询

社会公众

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提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等检索查询服务。

中国法律服务网

司法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6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查询

社会公众

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提供典型案例检索查询服务。

中国法律服务网

司法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7

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查询

社会公众

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查询服务。

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移动客户端

司法行政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8

法律便利服务

社会公众

提供法律服务办事指南。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网

司法行政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9

法律援助(申请类)

法律援助申请人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条例

10

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司法机关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强制医疗被申请人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法律援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

11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或安排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派驻或安排值班律师

法律援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

12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

军人军属

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优先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向法律援助机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13

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

法律援助受援人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按照规定减免费用。

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

14

人民调解

矛盾纠纷当事人

人民调解组织依申请进行调解,或主动调解,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或人民调解组织主动提供

人民调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15

律师调解

符合条件的民商事纠纷当事人

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纠纷进行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当事人向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提出申请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的律师调解中心,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

16

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民

每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村(居)依法治理,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

村(居)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直接联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动提供普法宣传等服务

村(居)法律顾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投诉受理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值班律师远程视频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一)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二)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

行、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三)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四)社区矫正岗

   1.负责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3.指引社区服刑人员到所属司法所,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4.对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的来访情况、请假事项等进行记录,进行跟踪回访,并做好记录。

(五)综合接待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对涉及法治宣传的,发放资料,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涉及公证业务的,引导其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并告知其应准备的各类材料内容。

(六)投诉受理岗

   1.接待当事人对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

   2.接待时应做好记录。属于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的,转交局纪检部门处理;对非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的,引导其向有关辖权部门进行投诉。

   3.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待处理后,及时向投诉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