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游泳场馆怎么选?卫生监督所专家告诉你
炎炎夏日,游泳不仅能消暑纳凉,还能健体塑形。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专家提醒,市民选择公共场馆游泳时要注意以下这几条。
一、看场馆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池水是否清澈,是否设置规范的强制性淋浴和浸脚消毒池等,如发现水质异常及其他卫生问题,应立即停止游泳,并向辖区卫监部门举报。
二、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严禁进入游泳场所游泳,酗酒者也不要进入。
三、进入泳池前先淋浴,并让双脚通过浸脚池。游泳时佩戴泳帽、泳镜。不能租借泳衣泳裤。不要向泳池内吐痰、便溺,也不要有搓澡等不文明行为。
四、消毒剂浓度不是越高越好。国家标准要求游泳池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1.0毫克/升,浸脚消毒池余氯浓度为5-10毫克/升。余氯过低达不到效果,过高则会有异味,并刺激皮肤。
五、游泳馆每天开放前、开放时均会对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进行检测,并公示在入口等醒目处,请注意查看。公示处还应有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单,也记得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