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退役军人需向就读学校申请减免学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进行核定,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