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7-12 09:26信息来源: 龙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储昭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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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到人或到户,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 加权平均(所辖各县区低保标准×各县区低保人数)÷辖区低保总人数 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 -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所属村(居)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申请,填写低保申请表,签署核对授权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提供医药费票据、租房协议等必要的审核材料,若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社会救助科:
0553-383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