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2024年)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 时间 |
咨询 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市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安徽省特困 人员认定办法》 |
到人,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 - | 1.3倍低保标准 | 不低于1.3倍低保标准 | - |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所属村(居)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填写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签署核对授权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若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供养范围。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社会救助科: 0553-3837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