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芜湖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芜湖海顺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专利纠纷案的行政裁决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50290。
序 号 |
行政裁决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企业名称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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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 事实 |
行政决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皖芜知法裁字[2022] 1号 |
芜湖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芜湖海顺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专利纠纷案 |
请求人: 芜湖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芜湖海顺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
913402071496621684
91340207068052253L |
纠纷处理请求 |
王康
晋明 |
经过对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素与涉案专利外观设计中的设计要素的对比,控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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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一、被请求人侵犯请求人专利权(专利名称:热交换器(2.8平方),专利号:ZL202130174536.6)行为成立; 二、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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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7月 11日 |
被请求人不服裁决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判决驳回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