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和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二、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