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补贴发放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52号)第六章资金补贴
二、承办机构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三、服务对象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四、服务条件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技术标准完成培训工作即可申请
五、人工审核申报材料
1、《安徽省创业培训(实训)补贴资金申报表》或《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补贴资金申报表》;
2、《创业培训开班计划申请表》;
3、《创业培训(实训)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创业培训教师授课信息反馈表》;
5、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6、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规定的其它材料;
开展创业意识培训的,还应提供《创业意识培训成果反馈表》;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还应提供《创业计划书》;开展改善企业培训的,还应提供《改善企业计划书》;开展创业基地实训的,还应提供《创业基地实训协议书》、《创业基地实训学员评价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在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后,向市、县区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补贴资金材料;
2、初审:市、县区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初审后,代为集中向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3、审核:市、县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
4、复核:市、县区财政部门复核;
5、发放:在下季度10日前直接将补贴资金拨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七、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办公地址: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16办公室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咨询方式:0553-3991229
十、监督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对外公开的专门投诉电话或12333投诉热线
(二)网上投诉:如http://www.ahwh.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