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4-29 09:45信息来源: 龙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张波 字体:【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对街道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芜湖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山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事故,需要街道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包括:
    1.超出事发地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2.跨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3.街道认为需要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的应急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街道党工委直接指挥,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做好预警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和专家作用,对已有的各类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进行资源整合,确保街道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和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供给,一旦发生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一)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龙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常务副指挥长:龙山街道党委副书记、主任;副指挥长:相关分管领导;成员:网格中心、综保办党群办、平安建设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生态环境办、城市管理办、重点工程办、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及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网格中心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二)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1.决定启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4.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街道工委办事处请示管委会,要求启动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街道应急办公室职责
    街道应急办公室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承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2.组织编制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3.检查、督促、指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各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4.及时收集、分析街道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建议;5.负责聘请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6.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组主要职责
    专家组主要职责是:1.提供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咨询和建议;2.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3.参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专业处置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由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责,承接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精神。
    2.现场专业抢救组:
    由街道网格中心、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医疗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
    由街道平安建设办、龙山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医疗救护组:
    由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
    由街道综合保障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司法、信访等),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调查评估组:

由街道网格中心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
    7.专家技术组:
    由街道网格中心责,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应急响应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生产经营单位除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报告负有管辖责任的社区和街道有关主管部门、街道值班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和街道值班室立即按程序报告分管负责同志和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3.街道值班室按照领导指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二)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1.事发地社区、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或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志愿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应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应立即提出处置工作建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或街道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街道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或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启动本部门相应预案,协调本部门或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周边做好受威胁的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及时向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三)预案启动
    当经过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生产安全事故,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1.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预案启动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处置。
    2.现场救援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各专业处置组按照指挥部指示和各自职责,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3.扩大应急。当实施本预案仍无法控制事态发展,由街道办事处请示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启动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结束
    当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救援行动实施已经完成,由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五、附件 
    本预案适用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2.造成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3.造成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造成一次30人以死亡,或者100人以重伤,或者1亿元以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需要区管委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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