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
持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二、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223号)
三、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件)
1.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
2.社区(村)预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社区公示栏公示7日,无异议,上报街道。
3.街道纸质及网上初审汇总,报经开区人社局审批。
4.街道每季度上报享受人员花名册及惠民支出单,按季度给予发放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流程图 |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灵活就业的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在线填写申请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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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及公示,合格上报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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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上报的相关资料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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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根据审核结果,签署意见后上报经开区人社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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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人社局根据上报资料完成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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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开区审批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反馈社区。按季度发放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