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举办人申请,现决定依法注销芜湖市宇润幼儿之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民办幼儿园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不再具有合法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注销情况表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注销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许可证号 |
类别 |
1 |
芜湖市宇润幼儿之家 |
教民134020762000121 |
原址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