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运源冷冻食品批发部涉嫌销售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且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运源冷冻食品批发部涉嫌销售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且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08101。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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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5〕11-1-24 号 |
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运源冷冻食品批发部涉嫌销售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且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 |
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运源冷冻食品批发部 |
92340200MA2NYP777T |
其他部门移交 |
李侠 |
销售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销售假冒伪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261元,上缴国库。 |
自动 履行 6个月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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