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TFT-LCD平板显示玻璃基板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高性能 TFT-LCD平板显示玻璃基板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依托东旭自有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技术,采用最先进溢流下拉法工艺技术和装备,新增成套生产线软硬件设备,改建一条高性能 TFT-LCD 平板显示玻璃基板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 G6 平板显示玻璃基板 70 万片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代码:2501-340264-04-02-830610
三、项目用能情况:项目用能品种为电力、天然气、蒸汽和耗能工质自来水。项目建成后,年能源消费量实物量为:电力1169.83万kWh,天然气42.71万m3,蒸汽1944.03t,新水28.68万m3;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2136.56tce,等价值4053.56tce。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你公司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工作:
1.保证落实节能评估文件中的节能措施和节能设备,确保达到节能标准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2.在项目实施中,其主要设备应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与环保产品,提升通用设备能效。
3.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要积极开展能耗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内,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的选择及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0%及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