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划用地“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0]12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自规局直接核发,不再由区里核发,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