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公示材料
按照市局印发的《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办法》文件要求及工作分工,经开区组织排口主管部门对第一批申请验收销号的排污口进行了现场验收核查,并对整治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了复核,确认64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满足验收销号条件,拟同意验收销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剑,联系电话:0553-58 46212)
附件:经开区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第一批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