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琪轩包子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琪轩包子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08101。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 来源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5〕11-1-9号 |
经济技术开发区琪轩包子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经济技术开发区琪轩包子店 |
92340200MA2T62P04X |
监督抽检 |
陈 道 锋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0元,上缴国库; 3.罚款人民币200元,上缴国库。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自动 履行
十五日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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