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香面食坊(个体工商户)(王光梅)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6 10:12信息来源: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香面食坊(个体工商户)(王光梅)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0810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

来源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芜市监市罚〔2025〕11-1-1号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香面食坊(个体工商户)(王光梅)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香面食坊(个体工商户)

92340200MA2WD4167A

其他(监督抽检)

王光梅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5元,上缴国库;2.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自动

履行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月26日

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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