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斯特10KV供电外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福斯特10KV供电外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开建管〔2024〕197号)、项目建议书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斯特10KV供电外线工程(项目代码为:2412-340264-04-05-592566)。
二、项目的建设不仅为企业提供稳定电源,还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发展。据此,该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该项目位于芜湖经开区恒山路以北,凤鸣湖路以东。主要内容为建设约0.6公里10KV电缆、设备安装及配套土建等。
四、项目总投资约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
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应严格按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等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做到“三同时”。
请你单位据此加快前期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推进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