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经开区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进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推广安徽华谊化工等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经验做法的通知》(芜应急【2023】52号)、《芜湖市安委办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芜安办〔2023〕73号)文件部署,印发《芜湖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芜开应急【2023】28号),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明确本企业受理事故隐患报告的部门、途径、范围、奖励标准等内容,并在企业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公告,同时应急管理局将本项工作融入到日常检查中,对本工作开展不力单位进行定期通报批评,对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024年度,全区303家规上企业已全部建立内部隐患奖励制度,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企业39家,发现隐患17883条,奖励金额158200元。相比于23年,24年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已基本覆盖全区企业,实施举报奖励企业数量明显提高,发现隐患数量增加近7倍,奖励金额更加合理。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