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街道上闸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劣药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现对龙山街道上闸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劣药案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943200。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芜市监药罚(2024)11- 19号 |
龙山街道上闸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劣药案 |
龙山街道上闸社区卫生服务站 |
52340200MJB07180 |
牛铮 |
使用劣药 |
处罚种类: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药品共计22支; 2.罚款人民币合计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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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徽商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账户:1101301021000360768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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